2016年7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在后天(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暂行办法》已发布一个多月,近日店小二也陆续刷到众多平台对《暂行办法》实施的动作,也有很多互联网公司在朋友圈寻找相关的律师坐阵企业进行解读,可见企业对《暂行办法》还是有相当高的重视度。
一、“办法”对互联网广告的影响
广告是众多互联网公司最基础的商业模式,是收入的主要来源。微博第二季度广告和营销占总营收的86.6%;百度第二季度移动营收占总营收的62%;腾讯第二季度网络广告业务的收入同比增长60%,仅次于游戏的现金流业务。可见广告在企业商业运营中起着主导地位。
广告影响着互联网行业的各个行业,且随着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整治力度的加大,执行越来越严格,《暂行办法》的出台,将震慑到更多的领域。
《暂行办法》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时,“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并按照《广告法》对广告进行审核。”
二、那么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具体看看发生了哪些变化吧!
1、社交网络
①微博粉丝通
在微博“热门话题”中出现的推广信息,“推荐”已经改为广告。其他如微博精选、品牌速递、粉丝通博文推广、应用家、推荐视频、粉条非粉部分等推广都会有明确的“广告”字样标识。
不过基于社交关系推荐的信息流原生广告文案(“XXX赞了”)、非原生广告推荐文案(“近万用户关注了”、“本周热门应用”)、粉丝头条文案(“热门”)、粉丝通账号推广文案(“可能感兴趣的人”)、粉丝通应用推广文案(“推荐应用”)将不受影响。
▽ 微博信息流广告
②腾讯广点通
“腾 讯广点通”和”微博粉丝通”很相似,大部分也是由“推广”变为“广告”,如QQ擎天柱、QQ空间信息流、微信下载card、手机腾讯网等现已全部改为“广 告”字样。不过对于跟随QQ空间长大的90后而言,早已默认这些“推广”信息为广告,如今改个标签,对她们影响大不大目前尚不可定论。
▽ QQ空间信息流
▽ 微信下载card
③ 微信朋友圈
微信朋友圈广告虽然一直向“软”性发展,比如前段时间推出了朋友圈原生信息流广告,可是《暂行办法》不管你有多“软”,都要有“硬”性的标识。微信一直重视用户的体验,可是“广告”和“推广”给用户的感觉是两种维度,后续微信广告将如何改进,形式如何创新?我们拭目以待!
▽ 朋友圈广告
相较于其他平台,网络媒体在投放广告上的主要优势是媒体公信力,而在《暂行办法》出台之后,所有推广都将贴上“广告”的标签,这对平台的品牌会不会有所影响?广告辨识度变大,在“公信力”上会不会有所减弱?
《暂行办法》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腾讯“智汇推”的“腾讯网迷你首页”目前还未见有所改动,不过“腾讯网”、“腾讯新闻客户端”已有改变。
▽ 腾讯新闻客户端
②新浪扶翼
“新浪扶翼”的手机端信息流广告在很早以前就在推广的广告中加入了“广告”字样,用户早已习惯这一推广形式,这会不会在一定程度上让“扶翼”的广告在《暂行办法》实施以后占据一定的优势呢?不过“扶翼”的“广告”标识很小,不知后续会不会有所变化。
▽ 新浪移动客户端
③今日头条
和众多信息流广告一样,今日头条的“推广”也变成了“广告”字样。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今日头条的广告位下方多一些广告主名字、评论、时间等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曝光和互动,为广告主挽回一些价值。
▽ 头条信息流广告
《暂 行办法》影响的广告远不止这些,像淘宝、京东等平台的“掌柜热卖”、“HOT”、 “商品精选”等标注无论在法律层面上还是在公众一般认知层面上,都是属于广告,如今都已贴上“广告”的标签。不过像这些电商平台本身是卖东西的,在上面浏 览信息很难摆脱广告的嫌疑,加上“广告”,是否有意义呢?
▽ 淘宝推广广告
总的来说,《互联网广告暂行管理办法》会影响到许多行业,能做什么广告,广告怎么展示?都必须符合新的规范,这也会加大审核成本,并且很多广告主会减少很多。
在施行的最初阶段,必定还会有一个磨合期,互联网平台需要完善审核团队、修改广告功能、下线违规广告、改进广告制度等等。
不过也不用太过紧张,从长远来看,制度和监管的规范会避免很多恶性竞争,带动行业的创新创意,保障用户体验,让行业有一个良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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