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 +”的出现,将传统的广告是广告、内容是内容的商业模式,变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就是“内容即广告,广告即内容”的模式。
商业变现是短视频创作者的原动力,也是永恒的主题。
在传统长视频(一般指超过半个小时的视频,以影视剧为主)时代,其商业模式较为简单,最直接、有效的广告模式就是在影视剧的前后贴片,或者在内容中间插入广告。
这种内容与广告完全割裂的商业模式,很显然在短视频上完全行不通,短视频的商业模式是要依据自身的产品特性而定,在不改变内容形态且保证用户的观看体验的前提下,实现收益最大化。因此,“短视频 +”成为更合适的商业模式。
“短视频 +”的出现,将传统的广告是广告、内容是内容的商业模式,变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就是“内容即广告,广告即内容”的模式。
具体来说,“短视频 +”商业模式可以分为以下4种。
一、短视频 + 电商变现
短视频内容的存在,让创作者与用户之间建立了信任,从而也让电商变现成为现实,甚至成为用户接受并喜爱的一种购物方式。因为信任,所以选择;因为信任,所以简单,创作者与目标用户之间的信任感越强,电商变现的回报也越大。
如今在各个短视频平台上电商变现的模式都是在线上以电子交易的形式展开,如各个短视频平台与淘宝、京东电商平台合作,为其导流产生购买行为后的利益分配。
同时,短视频平台也都开通了自己的电商店铺,如快手、抖音小店,快手小黄车、抖音购物车、抖店、直播卖货等,帮助创作者通过多种功能化的产品模块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对快手而言,因为先天具有社区属性,用户与创作者之间的信任更加牢固,电商变现成为自身最大的优势。红人罗永浩于 2020 年 4 月在抖音首次直播带货,销售额突破 1.8 亿元,创下当时抖音直播带货的新纪录。
与此同时,快手红人辛巴开启直播带货,当晚团队对外宣布销售总额超过 4.8亿元,快手平台的直播带货能力可见一斑。
短视频 + 电商变现模式让用户可以直接通过直播销售账号内的商品, 也可以围绕商品进行内容创作,比如在抖音上创作内容后可以连接相关产品,实现直接跳转完成流量的精准转化,继而完成商品的销售。
可以说,短视频 + 电商模式的出现真正践行了“内容即广告,广告即内容”的创作真谛,让原本泾渭分明的两者如今实现了完美统一。只要创作者与用户之间拥有信任,电商变现的模式就会成为创作者变现最合适的赚钱模式。
当我们选择采用短视频 + 电商变现的模式时,是源于用户的信任,所以在选择适合的电商变现模式时一定要珍惜这份信任。
这份信任可以理解为站在用户的角度创作内容,用真诚的态度对待商品的选择,保证质量、保证良好的用户购买体验等,不能一味为了赚钱而忽视购买中存在的细节问题,导致因小失大。信任犹如积沙成塔非常缓慢,但如果选择了轻视, 则会顷刻崩塌,且恢复艰难。
二、短视频 + 内容流量变现
短视频的最大特点就是能够快速吸引用户的注意力,并保持长时间的停留,也就是拉长用户的观看时间。这一特点与互联网赚取流量展示广告费的底层逻辑不谋而合,正是应了那句话——有流量的地方,就有商业模式的出现。
对短视频而言,内容流量变现主要是平台针对商家的广告按照 CPM(千人展现成本)、CPC(点击成本)、CPA(行动成本)等方式进行计费, 然后平台与创作者进行比例不同的收益分配。
目前,创作者在 B 站上进行短视频、视频内容的创作可以直接采用流量变现的模式赚钱,只要参加官方的创作活动,就能真正依靠创作的内容实现巨大的收益。而且,这些创作的内容还具有长尾效应,只要有用户喜爱,平台就会持续不断推荐给目标受众。
B 站善于主推创作者的优质内容,只要创作者善于用心在内容上围绕用户的需求创作,就会得到更多的人观看。观看的人越多,播放量越大, 广告展示的次数越多,自然收入也就越多。
在 B 站上的创作者“何同学”创作了一期与 600 万人的合影照片视频, 讲述了如何采用科学的方法将自己和 600 万粉丝的头像合影,且还能让每个人清晰找到自己的头像。
如此烧脑、有趣的内容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让视频播放量超过 1 000 万。如果这期视频内容参与了创作计划,每一万次的播放量按照 10~30 元的价格计算,也会有 10 000~30 000 元的收入。
这仅仅是一条视频带来的流量收入,如果更新频率高一些或者全网分发内容,相信收入会更高。
除了在 B 站可以享受到内容流量直接变现带来的益处,在快手上只要参加官方的广告共享计划,就可以将广告放入短视频内容,通过流量的方式变现。
在短视频时代,除了 B 站、快手,还有西瓜视频、好看视频、爱奇艺、百家号、企鹅号等诸多内容分发平台支持内容流量变现,而且有一些平台的广告收益也非常高,创作者真正可以依靠流量变现的方式赚到第一桶金。
当我们选择以内容流量变现的方式时,一定要围绕视频质量的打磨下功夫。只有提高视频的质量,才能获得用户的喜爱,也只有获得用户的喜爱,才能提高视频的播放量,自然广告的展现次数越多,带来的收益也就越高。
三、短视频 + 知识变现
互联网的出现带来了便捷,更带来了诸多选择。
以前我们获取信息的渠道非常单一,但是如今通过互联网查询信息更加便捷,选择也越来越多。
而且互联网移动产品的诞生满足了用户多元化的各种需求,哪怕再垂直、细小的需求,也可以满足,这也就注定了将我们的时间切分得越来越碎片化,它们可以随时随地满足我们想要获取的信息需求。
当短视频作为一种区别于文字媒介的信息载体以知识的属性出现时,更加受到用户的喜爱。
短视频的内容不仅仅是娱乐的盛宴,还可以是知识的海洋。只要创作者对外传递一点启迪、一种见解、一个道理等,就会让用户感受到价值。因为有价值的存在,短视频 + 知识变现成为创作者最好的赚钱模式。
其实,短视频知识的变现还得益于互联网将边际成本降低了,短视频内容知识可以被用户随意获取。
短视频 + 知识变现包括课程变现、社群变现、出版变现等,通过将传统中已经被大众接受的媒介购买形式再次与短视频组合,成为新的商业模式。
1、课程变现
课程变现就是创作者将短视频中对外传递的知识,以系列课程的形式集结一起对外出售,让用户收获价值。课程变现适用于各个领域的知识创作者,只要有用户认可自身的价值,那么就可以通过创作系列课程的形式进行商业变现。
在快手平台上,有来自大山深处传递如何学习 Excel 表格的女孩,通过创作相关的课程每个月的收入能达到 6 位数;同样在抖音平台上传授照片拍摄技巧的创作者,通过创作具体的技巧课程销量也突破 10 000 单。B 站上的知识付费视频早已成了平台的赢利点之一,也是创作者的主要收入来源。
请注意,当创作者选择采用短视频+ 课程变现时,要围绕用户遇到的难点、痛点,给予真正的解决方案,或者帮助用户获得某种能力,改善自我。
2、社群变现
社群变现就是将创作者的目标受众用户从短视频平台导流到私域社交工具(微信、QQ)上,以建群的方式帮助用户解决难题、提供价值。这种方式可以通过社群付费咨询、付费课程、付费具体技巧等模式实现。
付费咨询就是将用户导流到私域社交平台后,以月费或年费的方式为用户解答问题、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并规定每个月咨询的次数、时长等。
付费课程是面对私域平台上的付费用户进行有针对性的课程打造,以较低的价格售卖给付费用户。这利用了互联网边际成本低的特性,让更多的用户可以以最低的价格享受更优的知识服务,创作者的收益也会水涨船高。
付费具体技巧是针对用户需要学习的某一项技能、方法、诀窍,创作者专门录制视频进行销售。这种技巧没有时效性、局限性,只要有新用户进入社群,就可以进行持续不断的售卖。
短视频的出现让每个具备自身优势的创作者都可以通过多种知识形式实现人生价值,收获财富。短视频知识的变现,还可以线下付费讲座、一对一见面咨询等方式实现,只要可以真正向用户提供有价值的知识、见解, 彼此的信任就会产生,商业模式就会诞生。
3、出版变现
创作者将知识创作成体系化的内容以售卖图书作为商业模式,可以给自己带来长期的收益,并提高自身的品牌价值。
出版图书对创作者自身要求较高,需要自身具备专业的技能知识,还需要将所属的创作领域内容进行系统化、体系化梳理,成为一个可以让用户学习知识的媒介形式。
短视频领域可以做到出版变现,往往都是具有较系统的知识领域,比如学生教育、英语学习、技能培训等,通过图书出版的载体产生知识的二次价值传播,满足用户在线下多场景中获取价值。
四、短视频 + 内容广告变现
在短视频平台上,内容广告变现就是在抓住用户注意力的时候给予商品、品牌的展示、曝光,就是为了宣传品牌。
对创作者而言,在短视频内容变现中可以选择植入广告、接单广告、冠名活动三种形式,可以让创作者根据所处创作领域与自身定位进行具体创作并赚钱。
1、植入广告
植入广告,浅显理解就是将某一种产品作为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展示, 不影响内容的完整性,也不会感觉广告属性太突兀。比如,有美食类的创作者在创作某一道美食的制作过程中,经常会对某品牌的食用油、餐具等给予露出,但是并不会影响整体的内容节奏与完整性,用户的观看体验也丝毫没有被影响。
旅行类的创作者每一期内容呈现的都是各地的风土人情,在其中也会展示与旅行相关的一些品牌用品,如帐篷、背包、防晒霜、食品等,这些都是植入广告的一种形式。
如今也有搞笑、剧情类的创作者在内容中提到休息时专门会打某款游戏,这也是植入广告的一种形式。
当创作者采用植入广告时,记得衡量是否合适的标准的关联性要强, 也就是自己创作领域与广告品牌有关联性;商品为内容服务,也就是内容的完整性不能破坏,没有商品的植入,短视频也可以独立成为一个完整的内容。
2、接单广告
接单广告就是利用平台的广告系统派发的商品广告进行内容创作的广告形式。随着短视频平台的日渐成熟,快手的快接单、抖音的星图广告等都成为创作者与广告主的沟通桥梁,让广告主找到合适的创作者,让各领域创作者找到适合创作的品牌。创作者根据商品的特性,并结合自身的定位进行“命题式”创作,最后获取收益。
接单式广告不仅要了解商品的个性诉求,还要围绕自身的内容定位, 找到两者完美结合的平衡点,必须具有传播性、完整性以及欣赏性。接单广告的创作与广告界中的甲方、乙方身份有些类似,乙方需要完成甲方对于创作的各方面的要求才能获取收益。
请注意,当创作者选择接单广告时,一定要懂得内容的完整性,不能让用户感觉这期视频变成了商品宣传、展示,全是商品的优势宣讲、益处罗列等,还是要按照内容创作的节奏与方式将商品内容化,成为用户可以接受、喜欢的一种方式。
3、冠名活动
“冠名”一词并不新鲜,更多用于影视剧、综艺节目及各种有影响力的媒介、信息载体。如今,在短视频领域,冠名活动更多是品牌商与短视频平台合作,然后由平台邀请具有影响力的某个或多个领域的创作者进行付费创作,目的就是吸引平台上更多的创作者加入。
冠名活动的参与,往往是以某个品牌对外传递的宣传语作为创作内容, 相比于接单广告,创作的灵活度更大,要求也相对较低,只要符合冠名活动的基本要求就可以通过,并不会给自身的内容定位造成影响。
创作者参与冠名活动时,需要添加具体的活动标签,用官方平台规定的内容道具或者话术进行引导。在选择这类创作活动时,应尽量选择知名度高、品牌影响力大的商品,这也会在无形之中给自己的账号做信用背书, 为更多大品牌的选择打下良好基础。
其实,内容广告变现的模式除了这三种,还有链接广告模式,就是创作者会在评论区内置顶放上某品牌的链接广告,目的就是给予品牌曝光、展示。
相信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尤其是 5G 的到来及普及,短视频的广告模式还会推出更多新的商业模式。不过,对于创作者而言,不管选择哪一种商业模式,一定要找到能带给自己利益最大化且持续不断发展的商业模式,这才是通过内容变现最重要的一点。
作者:营销兵法
来源:营销兵法(lanhaiying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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