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香拿铁跨界营销逻辑
“酱香拿铁”,就属于“好奇”的典型玩法。这种“好奇”的打造,是基于两个合作的品牌,在常规用户认知上,距离的足够远,远到大家会认为他们之间的合作,是一个不符合常理的存在。
情理之内,意料之内的,火。
说实话,那天我只泯了一口,就不再下咽了。
对于我这种每天都要黑咖啡的货来说,酱香拿铁的味道实在难以下咽。
但这丝毫不影响这款产品的火爆,丝毫不影响这场营销事件的成功,也丝毫不影响我对这次事件的认可。
据说4号那天,这款单品首日销售了542多万杯,总销售额超过了一个亿。至于这款产品长久的生命力怎样,我觉得,两家的老板并不关心,因为他们做这款产品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多卖一个亿少卖一个亿,在这两家的销售业绩上,并不重要,但其创造的传播影响力,以及在年轻消费者心目中形成的心智认知,远远不止这一个亿的价值。
这是一次典型的品牌跨界营销事件。
跨界营销并不是一个新鲜事儿。我从酱香拿铁这次的营销事件,来给大家解析一下“跨界营销“玩法的逻辑变化。
在社交媒体出现之前,促成品牌双方或者多方跨界营销最少具备以下三个特点:
首先是特别注重“门当户对”的相互匹配性。
那个时候相互跨界合作的品牌,特别注重要门当户对。不同行业之间,甲级配甲级,已级配乙级。大家注重自己的品牌地位,都希望能够互相从对方的品牌地位上获取自己的促销价值。比如之前高尔夫与红酒、高端汽车与豪宅等。
其次是特别注重“定位客群”的相互一致性。
因为促销目标的存在,以前的跨界营销,大多是本着“从共同顾户身上挖掘消费机会”出发,美其名曰会说是为了顾客的多样化消费体验。因此非常注重相互的定位客群要有相当的匹配重叠性。说俗点,就是互相贡献同一类人群,扩大自己在同一类客户人群的覆盖率。
最后是特别注重“品牌声誉”的相互赋能性。
这和前面的门当户对有直接的关系。跨界营销本身就是站在相互支持的角度上才有可能发生,如果一方是消耗另一方的品牌势能,这种合作必然难以产生。
但上面这三个特点,都有个致命问题,基本上都是站在“品牌本我”的角度的跨界,无论是跨界新产品的开发、还是跨界事件,都是如此。
毕竟在社交媒体出现之前,品牌在传播自上而下的特性非常明显,或者说是以“告知性”为主。因为传统的跨界营销,促销性大于传播性,主要是为了“卖货”的目标而跨界到一起的。
而社交媒体时代的跨界营销,传播性大于促销性。
以前我经常提到,媒体传播方式的变化和主流消费群体的变化,是品牌运营上的根本思考点。而在社交媒体时代以及当下和未来主流消费群体的人文特征情况下,具有“好看、好奇、好玩”特征的品牌打造和营销模式,是符合时代特征的玩法。
“酱香拿铁”,就属于“好奇”的典型玩法。这种“好奇”的打造,是基于两个合作的品牌,在常规用户认知上,距离的足够远,远到大家会认为他们之间的合作,是一个不符合常理的存在。
所以合作的行业距离越远越好,越远越好奇。
而这个“好奇”的打造,能够带来的是巨大的自媒体传播流量。
酱香拿铁跨界事件的成功,不止体现在传播流量上,更是用户培养的渗透。与传统跨界营销注重定位用户匹配度不同,茅台酒和瑞幸咖啡的用户群,甚至可以理解为是两种隔离人群,重叠性很少。通过事件,相互向对方的定位人群中去渗透,建立在“非定位客群”中的用户认知,为未来形成消费力创造认知基础。
当然,酱香拿铁的成功,母体品牌本身的强大是基础,如果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酒和一个单体咖啡店这么玩儿,也行不成这么大的关注度和传播力,更行不成销量。
除了“茅台”和“瑞幸”两个本就成名的品牌,在整个“酱香拿铁”的产品设计打造上,邀请的是中国天花板级别的设计师潘虎老师。正如潘虎老师自己所说,“这联名,根本就不需要设计”。
本就是超级符号,就是组合的问题。
茅台+瑞幸+潘虎,社交媒体时代,这就是流量,这就是机会。
作者: 品牌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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