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品牌引入激励计划
为更好地支持商家、服务商可持续经营,助力商家高质量发展,平台将对满足一定条件的视频号品牌商家、服务商将给予一定的流量激励和其他权益。
一、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9日-2024年8月16日
二、参与主体
2.1 品牌商家:
指已通过视频号小店或微信小程序视频号交易组件开设官方旗舰店、旗舰店,且同时满足品牌力、影响力以及本激励计划要求的商家。
2.2 服务商:
指通过微信视频号服务商管理平台入驻,并满足本激励计划要求的服务商。
2.3 品牌知名度评估参考维度:
评估维度 | 具体项目 |
品牌力(满足其一) | 线上平台有品牌旗舰店铺;
线下门店≥100 家; 全年营业额≥3 个亿; |
影响力(满足其一) | 国内或国际市场具有知名度 |
品牌曾提名或上榜业内公认影响力榜单 |
2.4 评估方式:
视频号将参考上述维度,对商家进行综合评估。通过评估的商家即成为“品牌商家”,享有本计划规定的权益。视频号并不保证当商家满足上述具体项目中的一项或数项时,必定可以通过评估。同一个品牌最多能有5家店铺成为“品牌商家”。
三、参与方式
3.1 商家品牌权益:
在活动期间首次通过评估成为“品牌商家”的商家,且不存在不可参与本激励的情况,可根据商家实际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获得品牌权益。
3.2 服务商激励:
服务商引入品牌商家相关激励,请参见视频号带货官网的服务商版块。
四、激励内容
4.1 如果你是品牌商家:可享受九大权益
注:“新入驻”是指此前未在视频号开设任何店铺的品牌,在活动期间入驻视频号开店并成为品牌商家。
五、行为规范
5.1 品牌商家应遵守法律法规、《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清退管理规则》及其他视频号平台规则。
5.2 品牌商家应在直播讲解员出镜、直播间声音、画面、内容及商品等方面保持良好品质。
5.3 品牌商家应保持合规运营和良好声誉,不得存在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或其他风险。
5.4 若品牌商家存在违反本计划规范的情况,平台有权取消其品牌商家资格,有权暂时或永久禁止商家按本计划享有任何权益或激励,同时有权按相关平台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理。
六、注意事项
本计划中所称GMV均为实际结算GM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