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召开在即,各地信息流广告平台都紧张起来,纷纷加强对广告素材的审核,是不是听到运营小伙伴的哀嚎:“又又又又被拒了“。与其苦苦等待审核大大告诉你为啥被驳回,不如来这篇文章对照,你的素材有没有触犯这些规则!
一、虚假广告
虚假广告是审核中非常严格的一块,在广告法中处罚也是特别严厉的,佳洁士就曾经因为发布了“佳洁士——MICA美白能量+持久光泽仅需一天“广告,被上海市工商局责令停止发布并罚款。
被处罚的原因就出在“仅需一天”,这个效果被夸大了,不可能达到,所以被判定为虚假广告。小伙伴一定要注意规避这个问题!
二、 没有明确推广产品或服务
这个问题,在微博信息流广告中,常常可以看到!这个文案套路也是运营们屡试不爽的。比如:
在上面的两个例子中,文案中没有明确说明是什么产品,很容易让用户以为这是一份攻略,点击进去却是广告,难免有上当受骗的感觉。这样的文案素材,很容易被驳回。
还有一种情况是,文案素材啥的都没问题,但是点击链接的时候,却发现链接内容与推广文案描述不符,就像下图一样,这样的素材不仅不容易过审,而且用户体验很差,转化也会很差!
像图中的祛痣涉及到整容整形,属于禁止投放,包括药品、医疗器械、整容整形,涉及医疗治疗效果的也是不可以的。
并且混淆医疗功效、用语的也无法过审,比如下面这个:
三、 绝对化用语
广告法去年就强调了这一点,我还依稀记得淘宝美工连夜赶工的各种吐槽,绝对化用语多到你想不到,包括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第一品牌、顶级、独家、极品、驰名商标、全国最好等等,下面就是几个犯规的例子!
四、数据用语
随手编一个数据可不行,比如“99%的女性都在使用我们的产品“,你得证明这99%,注明你的数据来源,比如下图的“某机构”可不行。
五、广告代言人相关
对于广告中出现广告代言人,需要注意这些:
1、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不能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
2、广告代言人不能推荐自己没使用过的产品,正如下面这个漫画所表达的。
像上面这个广告的落地页中,出现多个明星,但是如果没有相关明星的授权,广告是无法通过审核的。
六、涉及第三方对比
运营在撰写文案的时候,为了突出产品的优质,常常会把产品与同品类的名牌产品对比,比如下图这样的:
“是时候告别农药和SSR了“
“比vans更舒服的小白鞋“
这样的表述都违反了广告法的规范,涉及到贬低了其他品牌的产品,所以不符合审核标准的。
七、教育类广告
在投放教育类客户的时候要注意,在广告文案和素材中不能对升学、通过考试、拿到学历做保证暗示,像“包过”这样的字眼容易被驳回。
利用一些知名大学和老师的形象做推荐也是违反审核规定的。
在金融、炒股相关的广告投放中,不能明确暗示收益,下面就分别是正反两个例子:
九、素材问题
前段时间微博上出现了很多这样的“长图”博文,但是点击长图的按钮却跳转至广告了。
这样的虚假长图可以骗取点击率,但是用户体验差,投诉也很多。
另外就是涉及尺度大的图片素材,是无法通过审核的。
以上就是信息流广告审核中的一些“潜”规则,在效果和规则中,我们有时候不得不作出取舍,少年,去和审核大大斗智斗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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