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直播间封面 – 青瓜传媒 //www.f-o-p.com 全球数字营销运营推广学习平台! Tue, 16 Apr 2024 08:04:10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21 https://static.opp2.com/wp-content/uploads/2021/04/favicon-1.ico 视频号直播间封面 – 青瓜传媒 //www.f-o-p.com 32 32 视频号带货直播间封面管理规则 //www.f-o-p.com/342418.html Tue, 16 Apr 2024 08:04:10 +0000 //www.f-o-p.com/?p=342418

 

为推动平台生态健康发展,持续优化视频号橱窗用户体验,腾讯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商家信用分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信用分管理规则》等平台规则,特制定《视频号带货直播间封面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一、概述

1.1 相关定义

1.1.1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视频号橱窗用户定义以《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为准;在本规则中“视频号橱窗商家”又称为“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又称为“达人”,“视频号橱窗用户”又称为“用户”。

1.1.2 带货直播间:指商家和达人以直播形式进行商品推广的直播活动;

1.1.3 直播间封面:指用户进入带货直播活动前所看到的带货直播间封面图。

1.1.4 封面遮罩:指平台对违规直播间封面采取的全封面打码措施,直至商家或达人更换封面至符合平台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商家和达人,针对其通过视频号以直播的方式对商品/服务进行推广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腾讯会适用本规则对商家和达人进行处置。

1.3 效力级别

本规则是《腾讯服务协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微信视频号小店功能服务条款》、《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除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以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还应遵守本规则。前述协议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则执行,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平台规则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酌情处理。

二、信息发布规范

2.1 违法违规内容

商家和达人设置的直播间封面图,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视频号橱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微信视频号直播行为规范》等平台规则规定,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有违公序良俗等相关信息。如存在以下内容的,平台将采取封面遮罩的措施,如情节严重的将按照《视频号橱窗商达人【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及《微信视频号直播行为规范》进行相关处罚。

违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2.1.1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平台规则禁止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1)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1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平台规则禁止的信息。

2.1.2  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违规内容 违规示例
(1)整蛊、伤害或侵害未成年人的内容;
(2)教唆吸烟、喝酒(包含但不限于:引导未成年人喝酒)、打架斗殴、炫富、不安全驾驶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开车饮酒)等未成年人不良导向的内容;
(3)未成年人衣着裸露或未成年人模特的内容。

2.1.3  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性暗示、性诱惑、偷拍、“爱抚”等色情、低俗内容。相关规则详情参考:《微信视频号直播低俗封面违规内容认定细则》

2.1.4  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涉嫌赌博、涉及违法广告法或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等相关违规行为。

2.2  虚假宣传等侵犯用户合法权益内容

商家和达人设置带货直播活动时的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虚假宣传等干扰平台运营秩序、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存在以下内容的,平台将采取封面遮罩的措施,如情节严重的平台将按照《视频号橱窗商家【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则进行相关处罚。

违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违规内容 违规示例
(1)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诱导消费者私下交易及存在其他可能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内容;
(2)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超范围描述、虚构商品来源背景、功效、效果等虚假宣传内容;
(3)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宣传招募主播、主播学徒、代理商、加盟商等违规内容;
(4)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出现违规极限词/违禁词及其衍生词汇。例如:”我最便宜,全网最低等“。

2.3 低质量内容

商家和达人设置带货直播活动时的直播间封面图,应图片清晰、光线明亮、实景拍摄、主体适中、主题明确,不得含有引人不适、传播负能量、画面质量低等画风低质的内容。如存在以下内容的,平台将采取封面遮罩的措施,如情节严重的平台将按照《视频号橱窗达人【发布低质量内容】实施细则》进行相关处罚。

违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违规内容 违规示例
(1)直播间封面图应图片清晰、光线明亮,不得含有画面基础质量过低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画面整体模糊、变形、过度拼接、纯文字、黑白图片等情形;
(2)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可能对其他用户产生视觉和心理上不适感的内容;
(3)直播间封面图中,Ps文字不得过度遮挡商品;
(4)直播间封面图中,不允许Ps字体信息未完全展示;
(5)直播间封面图中,商品价格、优惠信息等内容不得过于密集;
(6)直播间封面与直播标题中,不允许出现有“清仓“”撤柜“”捡漏“”自助下单“”扔了可惜”等噱头字眼,吸引眼球;
(7)直播间封面与直播标题中,不允许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形象、权威机构等噱头进行营销的内容。

2.4  不正当营销内容

商家和达人设置带货直播活动时的直播间封面图,应清晰并明确标明本次直播活动的优惠力度,不得使用直播间封面为虚构活动、恶意炒作等营销手段引导用户进入直播间,所设置超过本场直播活动的优惠力度,并进行低价引流成交等推广内容。如存在以下内容的,平台将采取封面遮罩的措施,如情节严重的平台将按照《视频号橱窗达人【不正当营销】实施细则》进行相关处罚。

违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违规内容 违规示例
(1)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宣传工厂/公司亏本销售,低价清仓,亏本清货等内容;
(2)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宣传1折起,急需处理,每人人手1单、你的朋友已购xxx单等内容;
(3)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卖惨、危险画面或行为、虚假人设等内容;
(4)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违规利用体育赛事、自然灾害、疫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网络舆论事件等进行营销的内容;
(5)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随机/不确定性派发商品、以小博大等诱导消费者交易的内容;
(6)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恶意言语刺激等“道德绑架”消费者交易的内容;
(7)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虚假宣传低价福利等内容。 a.  直播间封面宣传低价2999即可抢iphone15;

b.  直播间封面宣传10元立抢3斤大榴莲。

(8)直播间封面图不得含有贬低/辱骂第三方、返现诱导好评等不正当竞争的内容;

三、  附则

3.1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3.2  腾讯有权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腾讯指引申请停止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

3.3  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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